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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信息

私人保镖执勤方式

(一)特卫(随扈)人员应与保镖对象(或其幕僚人员)先行沟通,取得共识,并坚守行政中立,遵守执勤纪律,特卫(随扈)人员应以保护保镖对象为首要任务,并避免兼顾其它事务性工作。
(二) 保镖对象有安全预警时,及时采取防范措施,视情况提前报警。遇暴力攻击危害时,应尽一切方法迅速保护脱离现场至安全地点。
(三) 特卫(随扈)人员应提高警觉,留意可疑之人、事、地、物,并注意本身安全。
(四)特卫(随扈)人员对保镖对象之活动行程,认有安全顾虑时,应主动告知、事先防处。
(五)特卫(随扈)人员除携带应勤装备外,并应随身携带行动电话、硬币、纸、笔、警笛、照明设备或其它必要之各项装备,以利状况联络及处置。
(六)特卫(随扈)人员应依执勤方式着规定服装(随扈人员为便衣),携带应勤枪械及装备,并依勤务执行规定,于起、迄时间登记领用与缴回。
(七)特卫(随扈)人员仍应参加本单位举办之各项训练、讲习、测验,无法参加者应先行报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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